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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宣誓上訴案 稱宣誓是否有效屬立法會內務

上訴庭審理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就宣誓司法覆核提出的上訴,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陳詞時提到,根據憲報,梁游二人在10月1日已上任立法會議員,其議席沒有自動懸空的機制,議員喪失資格,只能由立法會主席宣告。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出,宣誓為立法會內部事務,除非絕無他選,否則法庭不應干預。

上訴案昨由首席法官張舉能、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共同審理,庭上張官主動詢問上訴方及政府對人大釋法的立場,明言雖然原審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沒有直接談及釋法,但若上訴庭完全不處理,此爭議直至終審法院才浮現並第一次爭拗,情況不理想。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狀余若海指,法庭有最終決定權,但必須跟隨人大釋法的內容作出裁決。至於監誓人只是官方角色,在重大問題上,包括涉及法律爭議,不可以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