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林鄭稱維護國家安全勢在必行 仍有責任落實 23 條立法

全國人大會議將於28日審議「港區國安法」及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特首林鄭月娥表示,中央立法的決定堅定,決心維護國家安全、勢在必行,她與特區政府會全力支持及配合。她又指, 如果反對,只能依法處理違法行動,不會退縮。

林鄭月娥稱,港區國安法是「兩步走」步驟,目前全國人大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是第一步,具體條文要視乎第二步,即人大常委會草擬法律時如何制訂法則,特區政府屆時會反映本港實際情況。她強調,國安法只是針對極少數「違法犯罪份子」,一般守法的市民是不用擔心,會繼續享有基本的民主自由,以及生命財產的保障,外國人士也可安心帶家人來港生活。

對於《基本法》23條,林鄭月娥指過去一年香港受很多暴力事件影響,亦有鼓吹「港獨」、鼓吹外國干預香港的事件。今次由中央層面訂立的國安法,並不取代《基本法》23 條立法,草案仍然要求本地行政、立法機構有責任落實 23 條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