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林鄭月娥負民望當選特首

林鄭指有條件才立法23條

被問到組班過程中,是否有其他人選及曾經被拒絕時,林鄭月娥表示不會評論及透露過去2個多月的組班過程細節,只是重申公佈的21名官員,全部是按她的提名委任。

又被問到任內會否就23條立法,她表示政綱已表示,為23條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的國家安全,綜觀世界過去發生很多恐怖事件,23條立法有助保障本港和市民安全,但過去曾引起好大爭議,指需有利條件才能可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