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林志偉發聲明:警員若生命安全受威脅 應果斷使用合理適當武力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發表聲明,批評示威者在國慶日發動無底線的違法暴力及破壞行為,指看到影片中的警務人員在暴動現場鳴槍示警及自衛,行動符合警隊武力使用指引。他又提醒同袍,執勤時如遇上突發事件,而且自身或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即時威脅,警務人員應當果斷,使用合理及適當的武力或武器,保護自己及其他人的安全。

林志偉表示,有大量警務人員在昨日行動中被腐蝕性液體武器擊中受傷,亦有警務人員被大批暴徒包圍攻擊以致頭破血流,需要開槍示警及自衛才能脫身。他指,警隊自反修例運動開始而今,一直孤身作戰,如果沒有由上而下的適當有力措施,加以配合輔助,只有孤掌難鳴。

林志偉形容,香港正面臨嚴峻時刻,但政府未有提出或公布確實的針對措施,行政長官如認為有出於公共秩序考慮的需要,可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採取多項針對性措施,包括發出宵禁令或宣布任何地區為禁區等,可以很大程度上可以加強警隊止暴制亂的效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