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有鑊一齊孭

昨天本欄對行政會議「記錄在案」的機制提出疑問,認為當局應告訴市民有什麼決策曾經記錄在案,好讓公眾知道特首在這些決策中扮演的角色。誰料同一天,梁振英就把「答案」告訴了大家。

梁說,雖然基本法規定特首可以不聽大多數行會成員的意見,只要把具體理由記錄在案就行,「但是,過去,過去從來未發生過,從來未發生過。」

梁振英是頂尖語言偽術家,解讀他的說話還是要慎重一點。所謂「過去從來未發生過」,這「過去」,到底是指97至今,還是指梁擔任特首至今?光從字面難以判斷。但無論如何,他這番話顯然不是要向市民披露行會機密,而是向這幾天跟他撇清關係的行會成員耍一記回馬槍,將他們重新捆綁,「有鑊一起孭」。

梁振英將行會比作外國政府的「內閣」,共同承擔責任自是應有之義。問題是任何國家的內閣做決策時,不可能不作「政治考慮」,但梁卻一再辯稱不發牌給香港電視「絕對沒有政治考慮」,那豈不與內閣的功能互相矛盾?

當然,梁所謂「沒有政治考慮」,是暗示行會並沒有受北京干預,但民情亦屬政治,顯然行會對這方面的「政治」也考慮不周,以致哥情嫂意全都失了,一次過觸怒了大部分市民。

梁振英怕大家聽不懂,刻意強調特首「不會不聽從大多數行政會議成員的意見」,言下之意,似乎這次非但不是他一意孤行的結果,還是行會害他做錯決策呢。在外國民主國家,這類天怒人怨、與民為敵的決策,足以構成倒閣危機。梁的「內閣」如此不濟,誤判「政治」,梁若自己不下台,是否也應考慮將行會成員全部撤換,以洩民憤?

《香港評說》    馬偉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