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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九月重審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重審,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法官將聆訊定於9月26日進行,預計審25日。曾蔭權早上由囚車送往高等法院,他的太太、兒子和家人亦有到庭。

曾蔭權的弟弟曾蔭培、兒子曾慶淳、太太曾鮑笑薇和妹妹曾璟璇早上到法院旁聽,離開法院時沒有回應記者提問。聆訊以非公開形式進行,除了家屬和法律團隊,其他人不能進入法庭。

曾蔭權面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涉及他在2010年至2012年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裝修工程,作為批准雄濤廣播,即後來改名為數碼廣播公司數碼聲音廣播發牌申請的誘因或報酬,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早前因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需要擇日重審。

法官陳慶偉將案件定於今年9月26日重審,預計審理25日,並會於5月12日再進行審前覆核,預留15日處理。法官又頒令,除了法官、被告、法院名稱、控罪名稱及內容、今次審前覆核出席律師的名字,以及是否有申請法援外,其他都不能報道。

曾蔭權上個月被判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2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