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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判監20個月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被判監20個月,不獲緩刑,成為歷來被判監的首位行政長官。曾蔭權的太太曾鮑笑薇表明會提出上訴,她在離開法院時形容,今日是好黑暗的日子,她和家人感到失望、傷心。

法官說,曾蔭權身為特首,得到港人和中國人的信任,他所犯的罪行是違反誠信;又表示,在他的職業生涯中未見過爬得如此高、又跌到如此低的人,判刑已考慮曾蔭權的品格和對社會的貢獻。法官指案件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中相對較輕的一類,但並非代表是小事,以3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曾蔭權的良好品格及對社會貢獻,扣減10個月刑期。被羈押兩日的曾蔭權稍為憔悴,仍不時咳嗽。

辯方表示,會就第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提定罪上訴,至於第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陪審團無法達成裁決,需要重審,法官陳慶偉表示,希望重審越快越好,控方估計重審需時20至25日。法庭暫定9月重審。

曾蔭權的多名家人,包括太太曾鮑笑薇、兒子曾慶衍、曾慶淳,以及4名弟妹曾蔭培、曾蔭煊、曾蔭荃及曾璟璇都有到庭。曾蔭權進入犯人欄時,隔著玻璃和家人打招呼,家人湧到玻璃前,曾鮑笑薇用手掩面,神情哀傷,有家人叫曾蔭權 “maintain peace”。

廉署經過三年八個月調查,律政司於2015年十月正式起訴,曾蔭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之後再被加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當時曾蔭權表示:「我全面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我問心無愧,我好深信,法庭一定會還我清白。」

經過近一年半的審訊,曾蔭權在陪審團八比一大多數下,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案情指他參與決定雄濤廣播申請時無向行政會議申報,與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東海花園單位的往來及商議。

曾蔭權五十年前加入政府,逐步晉升,最終出任行政長官,是他口中「香港仔」成功故事,但卸任後成為首位被檢控的前行政長官,最後入獄。出身草根的曾蔭權,父親是警務人員,童年成長於荷李活道已婚警察宿舍。中學畢業後,1967年加入政府,展開四十五年的公僕生涯,由行政主任做起,之後出任沙田民政專員,再晉升多個職位。

1995年成為首位華人財政司。亞洲金融風暴期間與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動用外匯儲備入市「打大鱷」,成功阻止投機者狙擊港元。01年他接替陳方安生出任政務司司長,成為特區第二把手。2005年曾蔭權在政府總部,被傳媒拍攝到吹口哨,沒多久特首董建華以健康理由辭職。

他登上公職生涯的最高峰,在2005年6月就任特區行政長官,他接受中央電視台訪問時,希望市民這樣記住他:「我希望他們對我說,他是個清官,他是一個好的『香港仔』,他也發了一場挺好的香港夢。」

在2012年曾蔭權卸任前四個月,他被指出席澳門賭場活動及乘坐富商的遊艇,以及向雄濤股東黃楚標租住深圳單位:「私人飛機好少而已,何況都不只是請我。」曾蔭權多番解畫,但未能釋除外界及立法會質疑:「我們也完全明白及同意公眾對公職人員廉潔奉公,有極高期望。因為我個人的處事的不當,令市民對香港保持廉潔奉公的信心有所動搖,亦對公務員同事感到失望,我再次衷心向大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