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觀察專欄

新紅與黑

近年來中國最厲害的的黑社會案,即四川的劉漢、劉維等三十六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的案件,在長期的輿論準備後,終於在湖北一個小城市法院中開審。

劉漢等人的犯案模式,走的是「以黑護商」之路,即先成立一個商業焦團,再成立「保安部」,以招保安來招募打手,購置了大量槍支彈藥,成為當地公開的「地下武裝」。

在以黑護商下,劉漢團夥不僅歛集了四百多億元人民幣的財富,還獲得了大量的政商頭銜,包括連續四川省政協常委、二零零九「胡潤慈善榜」的十六位排名等。

而劉漢等人最後被抓起來,定性涉及十五個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經營罪、串通投標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窩藏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等。

劉漢等人,走的是「以黑護商」之路,走上這條路,需要極大的膽子,也需要更鐵的路子。而在今天的中國,更多的商人走的是以紅護商」之路,比較典型的是山西。

除了劉漢黑社會大案,最近集中爆發的還有山西官商齊墜案。山西省多個地方的煤老閭和地方領導人,紛紛被抓。顯示「以紅護商」開始集體破滅。

山西是煤礦大省,煤老閭來自四面八方,於是提出「以紅護商」的要求,這種要求較為簡單,是煤老閭提供利益,官員提供權力保護。最近案件集中爆發,有的是因為煤炭企業主被抓,相關的官員被調查,有的則是因為先有官員被「雙規」,煤老閭以協助調查為名而被抓。

《北京觀察》 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