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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次依例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
委任私人物管公司處理屋苑後續管理事宜

政府今日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解散現有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委任管理人,協助宏福苑業主處理火災後的各項管理及後續事宜。這是特區政府主動啓動此法律程序的首例。

華懋旗下合安管理獲委任為管理人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會見傳媒時表示,當前宏福苑的管理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尤其在大型維修工程後續跟進、相關工程合約及法團維修帳目的處理、保險賠償、現有管理公司約滿後屋苑的管理及保安等複雜問題上,涉及多重技術、法律與財政考量,非一般法團管委會有能力處理」。
   
她續說,政府深切體會宏福苑火災受影響居民正面對的巨大困難與不安,明白他們急需獲得適切支援,亦關注法團的現屆管委會是否有能力就各複雜的事宜保障他們的權益。在此艱難時刻,法團管委會成員既要處理自身家庭的各項需要,亦需嘗試協調和跟進剛才所述各項複雜事務,壓力沉重。加上受影響居民正陸續遷往位於不同地區的應急住所,單是接觸及協調各居民的工作亦絕非易事。近日,政府亦收到不少居民的意見,表示希望政府能協助接管法團的管理。
   
「政府經審慎評估後,認為有必要回應居民訴求,因此決定主動介入,依法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委任具豐富經驗的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即屬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臨時管理人,透過引入專業管理資源,做好屋苑在災後的管理跟進工作,保障所有業主的權益。」麥美娟說。

她指出,該公司已明確表示,在此次委任中將不會收取任何行政費用。與此同時,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即龔如心慈善信託,亦表示如土地審裁處批出有關申請,會再捐出500萬元予法團,支付因須聘用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服務的費用。簡單而言,臨時管理人的任命能減輕業主在這段期間的財政負擔。

業主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有最終決定權

她續稱,更重要的是,管理人只是取代了法團管委會,代表業主立案法團處理屋苑的管理事務。「法團作為依法成立的法人仍然存在,相關申請亦不會影響宏福苑業主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的最終決定權。具體而言,管理人在處理大型維修工程的後續跟進、相關工程合約、法團帳目管理等複雜問題時,會先尋求專業意見,進行詳細分析,並會向業主做好解説,所有最終決定仍會依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交由業主作投票通過。」

民政事務總署將成立專班跟進

她又說,如土地審裁處批准有關申請,民政事務總署將成立專班,聯同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密切跟進屋苑管理的各項工作,包括工程合約處理、跟進保險索賠、財務管理及居民支援等環節。合安管理有限公司除了每個月向政府提交報告,亦會每3個月向土地審裁處彙報其工作,確保管理過程透明、高效,並符合所有業主整體利益。「我們承諾會繼續與居民同行,提供所需協助,共同克服難關。」

被記者問及政府今次做法是否與現任和前任業主立案法團成員被廉署邀請調查有關,麥美娟說,在過去一段時間,無論法團管委會能否成功召開會議,或是管委會成員出現的問題等,都令宏福苑業主非常關注。「我們在過去這段時間也收到不同業主的查詢,究竟政府可以怎樣幫助他們,甚至有業主提出希望政府能夠接管法團。剛才我也解釋了,我們這次的行動不是接管法團,我們是接管法團的管委會。即是我們在這工作上絕對沒有剝奪業主的權力,反而是幫助他們更好地得到專業管理公司的幫助和專業的法律顧問服務,讓他們可以更好地行使權力,為宏福苑做一些更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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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左1)與該局常任秘書長林雪麗(右2)和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杜潔麗(右1)會見傳媒。(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