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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高多項交通收費:2條政府隧道收費加六成
電動私家車牌照費加約1.6倍︱咪錶收費增加1倍

政府今日宣布建議調整4項與交通相關的費用,包括:2條政府隧道收費增加60%;電動私家車牌照費改以功率計算並將增加約1.6倍;停車收費錶收費增加1倍;及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增加25-50%;

相關的法例修訂事宜將於本月下旬交立法會審議,本年內陸續實施。

4項增加收費的建議內容如下:

(1) 增加香港仔隧道和城門隧道收費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說,政府以四大原則按優次檢視了政府隧道和主幹道的收費,包括交通管理需要、效率優先、公共交通優先,以及「用者自付」。在綜合考慮上述4項原則和每條隧道和主幹道的具體情況,決定建議調高香港仔隧道和城門隧道的隧道費,並就使用中九龍繞道(2026年全線通車時)徵收隧道費。

香港仔隧道和城門隧道的新收費將於本年9月21日生效(見下表)。

隧道 / 主幹道 現行隧道費
(所有車輛全日劃一收費)
建議隧道費
(所有車輛全日劃一收費)
[加幅]
香港仔隧道5元8元 [60%]
城門隧道5元8元 [60%]
中九龍繞道(油麻地段隧道)8元
資料來源:運輸及物流局

發言人說,香港仔隧道和城門隧道已34年未有調整收費,至今通脹已超過百分之130,隧道出現營運虧損。調整收費至8元對交通造成的影響輕微,隧道營運可因此達致收支平衡。另一方面,中九龍繞道將紓緩現時九龍主要幹道的交通,路程短、車速高,對駕駛者的吸引力甚大。如中九龍繞道不予收費,預計剛開通使用率便將接近飽和。「考慮到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回應社會意見,並吸引更多駕駛者使用,以達致有效分流,政府現提出8元收費。相關收費水平將有效分流九龍區內主要繁忙道路整體約20%的車流之餘,亦能為繞道保留約百分之15%的剩餘容車量以應付未來交通增長,並可收回近80%的基本營運成本;而按效率優先原則,商用車輛和公交車輛須繳付的費用與體積較小的私家車的溫和收費一致。」

政府將修訂《2025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第2號)規例》。

(2) 電動私家車牌照費新架構和費用水平

運物局發言人說,現時電動私家車的牌照費按車輛淨重收費,與燃油私家車的牌照費之間的差距為約6倍。政府建議調整電動私家車每年牌照費的收費架構,改以電動私家車的額定功率收取牌照費,並按額定功率分為5個層級,並適當地調整牌照費水平,以配合科技發展和緊貼其他地區做法。調整進程會分5個階段在6年間進行。新牌照費架構將於今年11月1日起實施,適用於新登記的電動私家車,而現有電動私家車可獲4個月寬限期。

根據局方資料,現時電動私家車的加權平均每年牌費約1,100元 ,而燃油私家車的加權平均每年牌費約7,500元,後者比前者高出約6倍。

電動私家車的額定功率(千瓦)每年牌照費 (元) [註1、2]
2025年11月
1日至2027年
2月28日
(涵蓋4個月寬

限期)
2027年3月
1日至
2028年2月
29日
2028年3月
1日至
2029年2月
28日
2029年3月
1日至
2030年
2月28日
2030年
3月1日起
≤ 751,5001,7502,0002,5003,000
> 75 – 1252,0002,5003,0004,0005,000
> 125 – 1752,5003,5004,5005,5007,000
> 175 – 2253,0004,5006,0007,5009,000
> 2255,0006,5008,0009,50011,000
註:1. 不包括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1年的徵款為每輛114元)。
註:2. 4個月的牌照費用為相關每年牌照費的35%,及附加費30元。
資料來源:運輸及物流局

運物局資料顯示,如以最低的每年牌費計算,現時淨重不超過1公噸的電動私家車,每年牌費為572元(其後每250公斤增加牌費124元)。如以額定功率(千瓦)不超過75千瓦的第1層級計算,牌費為1,500元,即增加1.6倍。

發言人說,考慮到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意見,電動私家車的牌照費調整分5階段逐步實施,讓市民有較長的適應期。新的電動私家車牌照費水平完成調整後,與現時燃油車的牌照費比較,仍會低25%(第5層級)至40%(第1層級)不等,以繼續鼓勵駕駛者轉用電動車,推動環保。

發言人續稱,按現時登記電動私家車的類型分布,有99%車輛處於第1、2及3層級;而處於第4及第5層級的車輛數目比例僅分別為1%和0.1%。「隨着電動車日趨普及,市場上有越來越多電動車品牌和型號選擇,同時電動車燃料費用及維修保養費較燃油車低,我們預計在新措施下,電動車仍維持吸引力。」另外,擁有電動私家車的合資格傷殘人士會獲得電動私家車牌照費寬減安排。

政府將修訂《2025年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修訂)(第4號)規例》。

(3) 增加停車收費錶收費

運物局發言人表示,為妥善運用有限的泊車位資源,政府建議調整使用停車收費錶泊車位(俗稱「咪錶」)的最高收費,由每15分鐘2元調整至每15分鐘4元,即每小時最高收費為16元,以加快停車收費錶泊車位的流轉,滿足駕駛者短期泊車需求。新收費將於2025年9月28日起實施。至於貨車、巴士及旅遊巴士泊車位的現有收費錶收費水平,一律維持不變。

政府將修訂《2025年道路交通(泊車)(修訂)規例》。

(4) 調整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

運物局發言人說,為加強保障交通安全和交通暢順,政府建議違例泊車的定額罰款額由現時320元,調高至400元,即上調25%。其他與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相關的19項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額(見下表),將由現時的320元至1,000元不等,調高至480元至1,500元不等,上調幅度為50%。其他交通罪行的罰款額則維持不變。

發言人指出:「違例泊車和大部分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已31年未曾調整,罰款額的阻嚇力或因期間的通脹而有所抵銷。而事實上,香港的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水平遠較多個其他地區為低。我們注意到部分交通罪行數字仍有上升或居高不下的趨勢。調整相關交通罪行的罰款額有助提高阻嚇力,加強保障道路安全和暢順。與此同時,政府會致力加大泊車位供應,以盡量滿足泊車需求。」

發言人續稱,2025至26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政府會重點檢視多年未曾調整的交通收費和定額罰款。政府的總體考量是提升交通管理,以及維持公共財政紀律,以體現「收回成本」和「用者自付」原則。

政府將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和《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向立法會提出擬議決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