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

提名框架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街工的政改諮詢會時,堅拒站在「公民提名,不可或缺」橫額前拍照。會後她重申,街工提出的公民提名要求,恐怕不在基本法與人大常委會的「框架」中。

這「框架」二字近來甚為流行,尤其中共官員、御用學者和建制派特別愛用,因為公民提名等方案「表面」上與基本法條文沒有衝突,但「框架」卻比「表面」的條文更深不可測,北京認定公民提名不在「框架」之內,就不在其內,說穿了這「框架」其實是由長官意志所框起來的,也就是在原有法律條文上的架床叠屋,目的當然是要確保特首普選的提名過程,完全在北京掌握之中。

除了公民提名外,最近包括陳方安生和部分學者,也提出了一些較「溫和」的提名方案,不過似未獲北京和建制派青睞。18名大專學者昨天則聯手提出「公民推薦」建議,嘗試在符合京官「框架」下,尋求最大改革空間。他們建議引入兩輪提名程序,先設「公民推薦」法定程序,取得2%至3%選民聯署即可參選,再經1200人組成的提委會投票,得到8分之1支持票即可成為候選人;而提委會成員則由公司或團體票改成個人票產生。

這建議「表面」上符合了暫時的「框架」,但很明顯會令提名過程出現變數,很有可能會讓北京不合意的人出線成為候選人,相信北京當局完全接受的可能性極微。京官和御用學者同樣可以「公民推薦」剝奪了符合基本法第四十四條的市民的參選權,或方案中的提委會組成及投票方式不符「均衡參與」及無法體現提委會「集體意志」等理由,予以否定。反正「框架」變動不居,只視乎北京的政治需要。

《社會議題》           洛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