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首階段措施即日起生效,主要為打擊私煙及防止新世代吸煙,其中未完稅煙草相關罪行罰則由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提高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未完稅煙草相關罪行方面還包括把相關罪行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容許海關凍結與違法煙草活動相關的資產。
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另類吸煙產品和傳統吸煙產品方面,違者一經定罪分別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以及罰款25,000元,如少於指定數量傳統吸煙產品可被處以定額罰款3,000元。
《應課稅品條例》也有相應修訂,有代價地就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罪行不予檢控的罰則,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
海關發言人表示,打擊私煙方面,海關會繼續多管齊下,在各層面嚴厲執法,打擊非法私煙販賣活動。海關正密鑼緊鼓籌備引入完稅標籤制度,讓前線執法人員、業界和市民更有效地分辨已完稅煙和未完稅煙,打擊市面上的「白牌煙」。有關的先導計劃預計將於10月初推出,讓海關檢驗從生產到保稅倉,再到完稅後推出市場的整個流程。
發言人說,完稅標籤制度第一階段將在2026年第4季推出,目標於2027年第2季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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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控煙酒辦網站首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