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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啟聰|攝影記者落場要懂得保護自己

「以前到內地採訪,所有行家要懂得隱藏自己,工作後能夠平安回港。現在在本地採訪,彷彿要用上以前在內地工作的做法。」

成啟聰(Gary)

催淚彈和胡椒噴霧的味道、發射布袋彈和橡膠子彈的聲音、指揮官的命令和示威者的嘶吼。這些,前線新聞工作者都很熟悉。

這些場面,對於當了攝影記者逾二十年的Gary而言,他有自己一套做法,在採訪現場,除了往前衝,還可以往左右跑。

 「我有和現場年輕的行家溝通,我發覺他們不懂得保護自己。」

他欣賞現時年輕人,覺得他們很聰明,希望透過分享技術和經歷,讓同學出外工作時能夠做好準備。「在外面工作,不要衝到前面,亦不一定要最前,沒有什麼比生命更重要!」

作為一名攝影記者,Gary有自己的堅持。身上掛著記者證,就是一位記錄者,要參與,那就除下記者證,就這麼簡單。

沒想過當攝影記者的Gary,1991年報讀了基督教觀塘職業訓練中心的全日制攝影課程,原因不是喜歡拍照,而是希望有助畫畫技巧的提升,沒料到學校老師帶給他的影像衝擊,影響了他對工作的選擇。

他的第一、二份工作都是在黑房做冲曬工作,分別是《快報》和《經濟日報》。《英文虎報》是他當攝影記者的第一份報紙,到了1996年平安夜,他正式入職《蘋果日報》,直到2012年。

回憶起入行時,「早上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下午影劏房,衝擊很大,為什麽這個社會是這樣的!」那時開始在思考,「我的影像對社會是有影響的,可能比文字更有影響力。」

 一張照片,能爲社會帶來一點點正面影響,是Gary的心願吧,也是每一位攝影記者的初衷吧!

那何謂好的照片?

「對個人而言,自我感覺良好,喜歡的就是好相;對公眾而言,可以令受眾、讀者印象深刻、難以忘記的,就是好相。

後記:Gary九月將會在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教新聞攝影,他笑自己是教書「初哥」,希望同學仔不要太悶,最緊要好玩!

撰文:馬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