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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回應法工委:不應發表破壞司法獨立及法治的言論

高等法院日前(18日)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屬違憲,隨即引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及港澳辦 「嚴重關切」 ,反駁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就香港法律判定是否符合《基本法》。香港律師會今(21日)發聲明回應相關言論,稱「司法獨立及法治乃香港特別行政區普通法制度的基礎」,重申「任何人均不應發表或作出會破壞或被視為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獨立及法治的言論或行為」。

律師會表示,注意到法工委有關的談話,但因為案件當事人仍可提出上訴,該會一般不會評論個別案件。該會對香港法院的獨立性及角色、香港司法和法律制度在基本法規定下實行的一國兩制中能妥善運作「充滿信心」,並強調司法獨立及法治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普通法制度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