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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檢疫前現湧港潮 張建宗稱違反者須囚半年

政府週三(5日)宣布,自8日凌晨零時起,內地返港者或過去14日曾到內地者,抵港後須強制檢疫14日,導致近日內地訪客總人次急升。政務司長張建宗今(7日)在記者會公強制檢疫措施細節﹐稱政策實施後,違反規例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5萬元及入獄6個月,惟跨境貨車司機及機組人員可獲豁免。

入境處數字顯示,在政府宣佈強制檢疫措施後,昨日的入境旅客總人次為 82,017人,其中內地訪客的入境總人次為11,009人,較前日上升約 26%。而唯一仍開放的的陸路口岸深圳灣口岸入境的內地訪客總人次在昨日亦急升近一倍,由前日的 2,378 人上升至昨日的 4,813 人。

張建宗指,一旦違反 14 天強制檢疫措施並定罪,最高罰 2.5 萬元和入獄 6 個月,但有四類可以豁免:為香港供應日常物品、政府運作有必要、保障香港人安全健康有必要、和「極其特殊符合公眾利益」,而例如運送貨物的跨境貨車司機、航機機組人員、漁船船員等亦可以豁免,但要求作醫學監察和每日量度體溫。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措施生效後經大陸入境,或 14 日內到過大陸的人,都要先通過體溫檢測和無病徵。符合條件的入境人士須在居家、酒店或政府安排的暫住設施,強制檢疫 14 日,期間要每日量體溫、戴口罩,不可以離開家中和出境,但不會有追蹤手帶之類的措施;而強制隔離人士須留在家中或酒店等住宿設施,不會安排入住者入住政府暫住設施,期間要每日填寫檢查項目和量體溫,且必須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