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商交所「爆煲」事件

張震遠涉串謀詐騙案押後3個月審

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及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同被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張震遠亦涉意圖詐騙財務公司3000萬元,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在區域法院提訊。代表張震遠的辯方律師麥樂賢在庭上指出,證監會及警方已調查本案4年,控方證人達42名,約有1.6萬頁涉案文件及1300份控方未有使用的材料,所以辯方申請押後以準備案件。法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3個月,案件押後至11月28日再提訊,以待辯方閱讀控方的呈交的文件,期間兩被告續獲准以5萬元保釋候訊,不准離港。控罪指張震遠及蔡達英在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期間,不誠實向證監會隱瞞有關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提交證監會的商交所報告包含虛假或具誤導性財務狀況,令證監會沒有撤回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