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回歸20年中央全面管治權

張德江稱中央對港擁全面管治權

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27日在北京出席「基本法實施二十周年座談會」,特別指出中央對特區擁有全面管治權。在一國兩制,中央與香港的權力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不是分權關係,不允許在任何情況下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權力,中央絕不能對港獨視若無睹。

同場出席座談會包括國家副主席李源潮、中央統戰部部長孫春蘭、國務委員楊潔篪、行政長官梁振英等。他發表長達五十分鐘的壓軸發言,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包括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中央對特區擁有全面管治權,而《基本法》規定中央對特區行使管治權的方式,其中一部分權力是由中央政權機構直接行使,一部分權力由全國人大授予香港特區依照《基本法》規定行使,這就是通常所講的高度自治權。

亦指近年香港有人鼓吹所謂香港「固有權利」和「自治權利」,提出「本土自決」、「香港獨立」,不承認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事實,否認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實質是企圖把香港變成獨立、半獨立的政治實體,把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張德江又提出特區管治團隊須由愛國者組成,要將「掌握基本法水準」提升為任用公職人員的重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