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張子強案

張子強案 張與四同黨判死刑

張子強被控策劃綁架、非法買賣及偷運爆炸物和槍械一案,廣東省中級人民法院對張等五人宣判定罪,五人全部判決死刑,其中張子強、陳智浩及錢漢壽是香港人,其餘兩人為大陸人馬尚忠和梁輝。另有兩名香港居民朱玉成和李運也被判處死刑,但緩期兩年執行。犯罪集團其餘二十九人分別被判處無期或有期徒刑。

 

張子強的代表律師表示,將與他的家人研究是否上訴,又指張聽到判決後表現鎮靜,沒有特別反應。律師另外表示,他們下午將會取得判決書,然後會在十日之內決定是否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