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運輸署一間前指定驗車中心4名人員,包括1名負責人和3名測試員,控罪指他們在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中造假,協助多輛私家車通過車輛周年檢驗。
被告黃立仁,48歲,為前指定驗車中心——幫得手汽車有限公司——前負責人,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同案3人為幫得手汽車前認可車輛測試員,包括:劉志強和譚堅光,同為67歲,何家華,42歲。他們同被控一項普通法的串謀詐騙罪。
各人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於本周四(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發言人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車齡6年或以上的私家車,於申請續領車輛牌照前,須在運輸署指定的車輛測試中心接受年檢。認可車輛測試員在中心負責人監督下進行年檢,並會向通過年檢的車輛發出「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供車主作牌照續期申請。
發言人說,案發時幫得手汽車是其中一間運輸署指定車輛測試中心。其中一項控罪指幫得手汽車3名認可車輛測試員劉志強、譚堅光及何家華,於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間,與中心另外6名職員串謀,包括中心經理、黃立仁等負責人,及其他認可車輛測試員,不當地替多輛私家車進行年檢,並在「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上訛稱該等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欺騙運輸署批准其續牌。
另一項控罪指黃立仁於2024年5月不當地替一輛私家車進行年檢,並訛稱該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運輸署批准該輛私家車續牌。
發言人表示,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4名被告在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致使涉案的私家車能通過年檢,以便向運輸署申請續牌。個案主要涉及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相信其他與道路安全相關的測試結果不受影響。
發言人指出,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並在廉署揭發本案後即時將幫得手汽車從指定車輛測試中心名單中剔除,4名被告亦不再獲發測試中心負責人及認可車輛測試員資格。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該署已落實一系列措施以杜絕不當行為,包括加強嚴格監管測試中心的運作,所有驗車人員須接受運輸署的定期訓練,並遵守政府的驗車要求。署方會積極落實廉政公署的防貪建議,同時加強人員培訓,提升誠信和操守意識。
該署發言人強調,運輸署非常重視人員誠信和操守。如發現任何違規違法行為,定必嚴肅依法處理,並交執法部門跟進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