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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檢控20人串謀欺詐機電署發出註冊電工牌照

廉政公署檢控20人,以虛報工作經驗串謀欺詐機電工程署發註冊電工牌照,當中包括一名公司東主和19名電工,各人明日(2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發言人表示,廉署將所有被告分作3宗案件處理,各人均被控違反普通法的串謀欺詐罪。該署是在貪污調查中,揭發有人以不法手段申請註冊電工牌照,即藉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工程署發牌。

首宗案件涉及18名被告,包括:封德立,59歲,建一電力及室內設計公司東主,被控共26項串謀欺詐罪;其餘17名被告為電工,年齡介乎37至66歲,各被控1項串謀欺詐罪,包括:溫炳雄、容友諒、麥國華、盧嘉亮、林壯復、鄧志豪、歐西慶、馮銳、黃傑瑜、李偉康、勞源益、方肇宏、文偉洛、許日舜、鍾志誠、許駿銘及陳俊英。

廉署發言人說,控罪指封德立與同案17名電工及他人串謀詐騙機電署,向機電署訛稱該等電工曾受僱於建一電力或另外七間工程公司並從事與電工相關的工作,從而誘使機電署向該17名電工核准及發出「電工A牌」。

發言人表示,現時,任何在本港進行電力裝置工作的人士,必須向機電署註冊成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共分為5級,當中A級證明書,即俗稱「電工A牌」,為入門等級資格,申請人需符合多項要求,包括具備最少5年電工的工作經驗。申請人向機電署提交申請表格時,須附上相關工作經驗的書面證明,以供署方評核。

發言人說,在2018年10月至2024年10月案發期間,建一電力為有意申請「電工A牌」的人士,開辦收費培訓課程。涉案電工當時向機電署申請「電工A牌」,並分別為建一電力培訓課程的學生,或經他人介紹予封德立。廉署調查發現,封德立是建一電力及另外兩間涉案工程公司的東主,協助涉案電工偽造5年電工經驗的工作證明文件,以便他們向機電署申請註冊「電工A牌」。

另外兩宗案件的被告分別為為電工羅偉明,及電工葉文林,分別61歲及39歲,各被控1項普通法的串謀欺詐罪。

廉署發言人說,控罪指羅偉明及葉文林以類似首宗案件中的欺詐手段,與他人串謀詐騙機電署向二人核准及發出「電工A牌」。

所有被告均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審理

發言人又表示,機電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並已吊銷涉案申請者的相關註冊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