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曾蔭權涉貪風暴

廉署查曾蔭權涉收受利益

時任特首曾蔭權稱,他曾先後兩次乘搭朋友私人飛機及兩次乘朋友私人遊艇,均已按市場價格繳付相關交通費,在深圳租住東海花園複式豪宅亦屬市值租金。然而,議員對此說法並不收貨。

廉政公署正式就特首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及貪污的舉報展開工作程序,最快3月1日確定有否足夠資料跟進,若決定調查將成為本港史上涉及最高級官員的案件。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亦通過邀請曾蔭權3月3日到立法會就乘搭富豪私人飛機、遊艇外遊及租用深圳豪宅單位解畫,但特首辦公室指曾蔭權仍在考慮中,暫未答覆會否出席。

另外,人民力量成員到北角廉政公署總部報案,要求調查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及受賄事件。廉政公署發言人表示,會按既定程序,署方在接獲貪污舉報後兩日內,執行處處長級人員會研究是否有足夠資料展開調查。如果廉政專員有理由懷疑行政長官或已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四、五或十條,便會轉介律政司長,由律政司長考慮是否需要轉介立法會。若立法會收到律政司轉介,可根據《基本法》第73(9)條的機制採取行動,成立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做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以後,或通過動議彈劾行政長官。如果廉署決定不調查案件,則會向獨立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交代。

另一邊廂,立法會內務委員通過邀請曾蔭權下周到立法會解畫。時任立法會內會主席劉健儀表示,若曾蔭權未能出席三立法會大會,則會要求當局盡快定出特首答問大會的舉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