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黎智英政治獻金事件

工聯投訴4議員收獻金

工聯會5名立法會議員早前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投訴泛民議員收受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大額財政贊助,及要求展開調查,但因信件未有具名,不被委員會接納。該5名議員黃國健、王國興、麥美娟、鄧家彪及郭偉強,再聯署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具名投訴4名泛民議員包括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涂謹申及公民黨毛孟靜收受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大額財政贊助,但有關議員未有按《議事規則》作出申報,涉嫌違反《議事規則》。

信中指,李卓人由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期間,先後收到黎智英的150萬元贊助,但卻曾將資金存放於私人戶口一段好長時間,並沒有按《議事規則》第83(3)條條文「每名議員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如有變更,該議員須於變更後14天內向立法會秘書提供變更詳情。」

投訴指出,梁國雄涉嫌收過黎智英100萬元贊助,但沒有按議事規則提供更詳盡資料。投訴信又指涂謹申及毛孟靜涉嫌各收取黎智英50萬元捐款,但指兩人個人利益登記冊均沒有這筆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