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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決定明年先審串謀詐騙案

劉夢熊涉妨礙司法公正案在區院再訊,經過控辯雙方。儘管控方指基於公眾利益,本案不宜拖延太久,辯方則表示希望連串謀詐騙案合併在高院審理,但法官最後決定串謀詐騙案既已排於明年3至4月在高院審理,審期40天,本案排期至之後的明年5月提訊。

案件早前已排期於區域法院審理,惟法官建議將本案與劉所涉高院詐騙案合併,押後待雙方商討後今天再提訊。控方表示,有意等待高院案即東方明珠石油串謀詐騙案另外3名被告回應是否願意與本案合併,控方才考慮將本案轉介高院合併。

此話一出,法官立即質疑控方的說法,指控方有特權決定任何刑事案在哪級法院審理,否則「整個檢控制度崩塌」,過去不少案件的被告即使申請司法覆核至終審法院,控方也一直堅持在區院審理,法官直指:「我從未見過控方咁模棱兩可,咁民主!如我孤陋寡聞!」

控方仍堅持基於公眾利益,本案不應拖延太久,辯方則回應希兩案合併在高院審理,倘若案件需留在區院審理,也希望等待高院案件審結後,才開展本案,避免本案影響高院的陪審團。法官最後將本案排在串謀詐騙案之後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