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報章社評節錄12.6

《蘋果日報》

李慧琼奉旨篤灰 民建聯難辭其咎
其實,香港管治危機的根源仍在於中共港共對主流民意的訴求繼續置若罔聞。當日能夠讓李慧琼、周浩鼎同時陪同台灣殺人案死者母親召開記者會的,當然不是中環,只會是西環。香港如今面對的不只是管治危機,更是前途危機,民建聯難辭其咎,但毫無悔意,不是反省自己逆民意而行的問題,而是諉過林鄭政府和別有用心的反對派,與中共撇清主導送中惡法的責任一樣。

《東方日報》

佳節當前萬燈暗 香江氣數到盡頭
盛極而衰,物極必反。一個地方的盛衰總是有迹可尋,香港由小漁村發展成國際大都市,再由國際大都市淪落為政治之城、暴力之都,罪魁禍首是港府無能,中央未能端正主人家的態度亦難辭其咎。君不見,以「叛國禍港四人幫」黎智英、李柱銘等人為首的反中亂港集團,愈來愈肆無忌憚,最近更勾連美國通過針對香港的人權法案,為外部勢力鼓與呼。港府除了口頭譴責便無所作為,連依法捉拿黎智英等暴亂黑手也不敢,司法甚至充當反中亂港的保護傘,黎智英恐嚇東方報業集團記者案明明證據確鑿,律政司竟然拖延逾兩年致石沉大海。港府有法不依也就罷了,連中央也莫奈其何才是咄咄怪事,儘管北京提出反制美國的措施,但至今未見實際行動,如果連美國在港的走狗也制裁不了,試問還有人將國家權威放在眼內嗎?

《明報》

打造「顏色經濟圈」如「另類政治隔離」
有別於個別人士針對個別商戶的杯葛,「顏色經濟圈」是一場系統化、組織化的大規模集體杯葛號召,試圖以「敵我邏輯」,強硬將社會切割,這不僅加深了社會撕裂,更將嚴重破壞包容尊重這一社會核心價值。過去大半個世紀,五湖四海不少人均以香港為家,原因不是他們全都有着同一政治立場又或宗教信仰,而是大家都明白,香港是一個強調尊重和包容的地方,同一屋簷下,大家可以和而不同,同桌食飯,就算政治、宗教背景不同,一樣可以有講有笑互相尊重,不會感到扞格,可是當前香港走向的,卻是一個只講政治、沒有包容的社會。「顏色經濟圈」概念背後折射了兩個現象,一是社交媒體當道之下,人們愈來愈習慣圍爐取暖,隨着包容尊重這一核心價值崩壞,部分人為免人際關係起衝突,只求活在同溫層,最好不要在「對家」陣營的生活圈子出沒,這種情况其實相當可悲。至於第二個現象就更加危險。對於部分人來說,「顏色經濟圈」不是為了迴避人際衝突,而是要以標籤手法向他人施壓,試圖逼其他人「歸順」,在政治上站到自己一邊,這種政治操作,明顯有脅迫成分,尤其是香港社會仍然處於暴力陰霾之中,被人貼上什麼標籤,隨時關乎會否遭人肆意破壞。

《星島日報》

庇護港生耍太極 台政府兩副面孔  
至於美國,移民政策向來比英國更緊,所謂支持港人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只有對香港的懲罰條款,藉此牽制中國,美國沒有任何付出。那些在示威中高舉美國旗和英國旗的香港人,如果以為這些國家真的支持港人「抗爭」,自己有機會獲「恩賜」移居美英,恐怕只是一廂情願的癡心妄想,就如那些希望移居台灣「避難」的港生一樣,最終會看清楚對方的另一副面孔。

《經濟日報》

美封殺一虛一實 華為靠自主突「圍」
美國圍堵封殺下,華為一方面打法律戰,惟曠日持久,勝算恐亦有限;華為游說供應商將相關生產綫遷離美國;更重要的是華為在倒逼下,自力更生,尤其科技自主,而這已取得一定進展,如新手機和5G基站已不再用美國硬件。

在政經地緣利益的競逐和意識形態的巨大分歧下,中美長期角力的範疇和力度只會愈來愈大,軟着陸機會恐怕有限,北京和華為都不能存有幻想,在科技戰上,要選關鍵並有潛力和優勢的戰略技術挺進。

《信報》

中國被籠罩於新冷戰陰霾
中美關係持續惡化,美國是北約最強的持份者,北約首次點名回應中國崛起,種種跡象皆顯示,西方針對中國的新冷戰箭在弦上。尤其可堪玩味的是,美國政壇目前不分黨派的共識是一致反華,特朗普即使無法成功連任,下屆總統不管是誰,美國整體政策相信只會微調而不會劇變。且看美國參眾兩院接二連三推出針對中國的法案,既有《台北法案》,又有《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最新的是《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此等法案的特色是議員一面倒投贊成票通過,共和黨也好,民主黨也好,反對票恰似鳳毛麟角。針對中國的法案勢不可擋,哪怕總統拒絕簽署,參眾兩院仍然有其他渠道使之成為正式法律。

《大公報》

黑色暴亂迅速滑向恐怖主義
就香港現實而言,黑色暴力不斷升級,由磚頭、鐵通發展到汽油彈、「土菠蘿」,由游擊戰進化到陣地戰,由本土暴徒單獨作戰,升級到外國人指揮參戰。近日,就有烏克蘭極端組織成員在社交網絡曬出身在香港街頭的照片,令人不寒而慄。「理大之圍」和平解決後,大公報記者於校園內發現作戰指揮室,其「用兵」部署、文宣策略之精通,決非一般學生可以做到,而是有實戰經驗的老手所為。有人懷疑本地暴徒中混入外地恐怖分子,顯然不是沒有根據。 

《文匯報》

加強監管危險品 對暴力勿掉以輕心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可處罰款五千元或監禁兩年;根據《公安條例》,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最高判處監禁3年;而管轄危險品及實驗室安全的法例則有《危險品條例》《氣體安全條例》《廢物處置條例》等。目前香港仍處非常時期,消防、海關等專責部門必須充分運用法律,加強售賣危險品商舖的巡查,要求商舖售賣危險品時須登記購買者的基本個人資料,限制每次購買的數量。儘管這些機制未必能全面限制危險品流入不法之徒手中,但起碼起到一定的阻嚇作用。

《南華早報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Relief measures are welcome, but they can only go so far
The latest relief measures follow confirmation of the biggest slump in retail business on record as the city slid into recession and the government heads for its first budget deficit in 15 years. It comes on top of HK$21 billion in sweeteners unveiled over recent months.

Jobs are now the key to public confidence and support for an administration reeling from the poor showing of government-friendly candidates in the district council elections. The anecdotal evidence is grim, from soaring joblessness in tourism and retail to a wariness in sensitive sectors such as finance and security about hiring young locals who may have links to radical protes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