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標準工時立法

團體請願促標時立法

標準工時委員會開會,6名勞方代表如早前所言繼續杯葛會議,多名爭取標準工時聯盟成員在會前向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請願,不滿商界代表只贊成合約工時,指合約工時未能充分保障工人,呼籲委員不要逃避責任,要求政府立法。
勞方兩名代表吳秋北和梁籌庭一同出席電台節目,梁籌庭批評政府「打茅波」,將立法規管工時加上「的政策」3個字,將立法規管變成一個方向而非真正落實立法,又指3月時委員會的4點共識,包括以合約規管工時及保障低議價力工人都是勞資雙方的共識,是有立法的前提,但如今資方否認有共識,勞方只好拒絕參與。梁籌庭又反駁資方指他們輸打贏要,指勞方委員的人數本來就少,一直都沒有贏過。他說不排除退出委員會,但需交由整個勞工界決定,相信於未來一兩個月內必然召開勞工界大會。
吳秋北則表示,是僱主的出爾反爾令勞方沒辦法重返會議,文件缺少勞方聲音,並非一個有共識的諮詢文件,最終強行推出來,勞方、勞工界都不會認可。委員會主席梁智鴻在會前表示,現時沒有前設,今日會議只討論技術性問題,希望諮詢時提出所有方案,收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