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大廈5級大火發生於2008年8月10日上午,大廈閣樓的舞廳疑因冷氣機漏電起火,消防處在中午12時許將大火升為5級,而大火亦為2000年代唯一一宗5級大火。大火造成4死55傷,其中2名死者為消防員,分別是46歲的消防隊目蕭永方和25歲的消防員陳兆龍,兩人曾不顧氧氣不足和自身安危,脫下自己的氧氣罩予待救女子讓其呼吸,結果吸入過量濃煙致死。

保安局在大火後翌日指,消防處與相關部門會在一個月內,巡查所有在舊式綜合用途樓宇的卡拉OK場所,檢查其消防安全裝置,並會向違例者採取適當行動。

死因庭陪審團建議,消防處應立即更新無線通訊系統,確保前線人員在火場中的雙向通訊均清晰;加設獨立求生頻道和直駁指揮部的按鈕,又要求消防評估氧氣樽的容量是否足以應付工作。此外,消防應加強樓宇及場所巡查,嚴格執行消防規定,並在巡查報告中列明需要改善的項目,及訓練專責巡查的員工,亦要加強教育公眾正確處理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