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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或以司法推動同婚合法化 為華人地區樹立榜樣

嘉賓:樹仁大學法律及商業學系系主任  趙文宗博士

主持:王琪

 

趙文宗博士表示,雖然上一次台灣反同團體衝擊立法會僅有一千人參與,但已經拖延了立法進程,未來的衝突也可能愈演愈烈,而根據台灣法律學者與支持同性婚姻人士的估計,中華民國憲法法庭或將用案例、判詞、司法解釋的方式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現任司法院院長、大法官許宗力也相當支持同志運動,司法方式也許比立法或修法更為可行。

趙博士認為,台灣過去已實行《性別平等教育法》,而在經歷輔仁大學性侵案之後,台灣教育部、婦女團體、關注性別政治的團體也呼籲加強性別權利的教育,社會上逐漸形成理解、支持同性婚姻的氛圍,2015年台灣多個城市已開放同性伴侶戶政註記,所以這次乘勢推出的民法修正案應被視為台灣社會氛圍實際改善的結果,而非可能出現衝擊的原因,事件將會為保障同性戀者權利、促進性別平等的運動帶來更多正面影響。

趙博士結合自己在「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工作的經驗,提到香港同志團體在「同性婚姻、同性伴侶」與「反性傾向歧視」立法孰先孰後的問題上意見不一,以往的團體多將精力集中於「反性傾向歧視」的立法,因為希望以此為其他法例提供標準。趙博士指出,受歷史因素影響,宗教團體在香港教育層面力量強大,加上沒有類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法律,又缺乏同志伴侶註冊制度,香港推動婚姻平權的氛圍較弱。如果台灣能在接納同性婚姻、同性伴侶方面為華人地區樹立榜樣,這對香港爭取這方面權益的人士或運動也是一種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