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北大教授王磊:《基本法》是「子法」而非「憲法」

高等法院昨裁定高鐵「一地兩檢」方案符合《基本法》。北京在中文大學舉行有關《基本法》的講座,指《基本法》是一套「子法」、「授權法」,並非「憲法」,「授權主體」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他指,「被授權的地方要尊重與接受,不能質疑,所以在香港特區,(人大決定)這是有約束力的」。

王磊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屬國家權力機關、代表國家意志,香港則為地方,「地方的法院,不可能挑戰國家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他強調,若《基本法》是「憲法」將會帶來很多問題,因中國只有一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的《憲法》,加上中國作為單一制國家,已決定了《基本法》並非「憲法」,《基本法》亦不符合「憲法」要求。他稱,《基本法》的結構包括序言、港人的政治權利及義務等,框架與憲法極為相似,所以一般應稱之為「憲制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