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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選舉呈請勝訴 陳凱欣被裁「非妥為當選」

劉小麗在2018年參加九龍西立法會補選時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後,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高院今(21日) 頒下判辭,裁定劉小麗勝訴,補選勝出的陳凱欣「非妥為當選」。

劉小麗表示, 判決還市民一個公道,確立有程序公義,但形容是「慘勝」,亦有心理準備對方會上訴。她指,法官裁定單次取消議員資格不應有延續效應,指辯方終身剝奪政治權利的說法不合邏輯,認為法庭未能協助處理選舉主任的政治決定及打壓。

正出席立法會會議的陳凱欣在會上回應議員質疑,剛得悉裁決,認為自己有上訴期限;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指高院裁決將暫緩生效,若決定上訴,其議員身分是直至終審法院有裁決為止仍然有效。陳凱欣其後表示,事件是事業上的障礙,稱「小小挫折、障礙」,強調工作不受影響,態度依舊。對於會否上訴,她指判詞仍未到手,須與法律團隊研究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