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話港聞

前律師會會長何君堯facebook鋪法庭自拍照涉違法 警方跟進

【本網訊】前律師會會長何君堯昨日凌晨在社交媒體上載一張自拍照,照片背景疑為高院大樓內28庭,圖片說明寫上「在28庭內,未見成功,先見其母!培叔忍耐呀!」,被指作為律師卻「知法犯法」。

何君堯事後發聲明指自己上載該照片「絕無任何惡意或對法庭不敬的含意」,《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是針對會對法庭內審訊程序構成干擾的不恰當行為,又指這次拍照沒有任何貶意或藐視,「我影張相純粹想抒發一個感受」。

司法機構發言人回覆傳媒查詢表示,已經將有關事件轉交警方跟進和處理。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除非獲得特別許可,任何人士不得在法庭或舉行聆訊的建築物或其範圍內拍攝。警方指,中區警署昨傍晚6時35分接獲一名女職員報案,指懷疑有人在其位於中區金鐘道的法院內拍照。案件列作求警協助,交由中區警區人員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