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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申請人隱瞞擁有境外物業過去3年有4宗成功檢控

 

房屋委員會過去3年透過主動抽查,揭發約50宗公屋申請人隱瞞擁有境外物業的個案,至今有4宗被成功檢控。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回答立法會議員的書面問題時表示,房委會會定期進行個案覆檢、抽樣調查及與其他政府部門和機構進行資料核對,以確定公屋申請人有沒有違反《房屋條例》,虛報資料。在過去3年,房委會主動抽查了約1,800宗公屋申請個案,並接獲約380宗關於公屋申請者隱瞞資料的舉報,結果發現約有50宗隱瞞擁有境外物業個案。至於公屋租戶方面,過去3年則沒有因隱瞞境外擁有物業而遭檢控。

根據「富戶政策」和其他租約政策,公屋租戶要定期申報家庭人息和資產。過去3年,房委會每年平均接獲約4,000宗懷疑濫用公屋的舉報個案,並主動抽查約6,000宗入息和資產申報個案(包括公屋申請人)。但陳帆在回覆中沒有提及隱瞞或檢控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