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

免費電視兼營流動電視合法合理

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與通訊辦官員隔空罵戰,搬出大量廣播制式名稱,有DTMB、DVB及DVB-H,看得大家頭都大。

幸好這場罵戰有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幕,通訊辦通訊事務副總監劉光祥以流動小販作比喻,力斥王維基用技術中立作擋箭牌,「情況就是你有流動小販牌,卻想經營私房菜,但你又不申請食肆及消防牌照。」

不過,我認為以酒吧賣酒作比喻,更貼切。家居電視節目可以用高清電視收看,仿如奉上酒類飲品,兩間免費電視台已經取得免費電視牌照,仿似酒廊已取得酒牌,可以賣各式各樣的酒品,除此之外,酒廊還可以賣咖啡及檸檬茶,毋須再申請一個賣咖啡牌照;但倒轉卻不可以,茶餐廳的飲食牌可以賣咖啡,但如果想賣酒一定要取得酒牌,否則會被起訴及可能被罰款。

免費電視台持有兩個牌,包括電訊牌及免費電視牌,自然可以播放高清電視節目,在家居電視收看,並且透過wifi讓流動電視收看;但香港電視收購中移動的流動電視牌照,只是持有一個電訊牌,可以播放流動電視節目,用16 QAM甚至更低的制式廣播,才符合流動電視制式。亞視及無綫用64 QAM制式播放,既可以入屋又可以用流動電視收看,因為播放的節目是按廣播條例下的電視牌照要求製作,通訊局當然不會反對。

王維基計劃以64 QAM制式播放,顯然不滿足於做流動電視,他雖然十分口口聲聲說只是做流動電視,但明明這種制式可以入屋,他想兼營免費電視台的心,路人皆見,王維基的茶餐廳要同時賣酒,那麼他要先取得酒牌。

王維基去年以一億餘元購入流動電視,他應該清楚牌照只可以經營流動電視,因為如果屬免費電視台又怎會這麼便宜?亞視長年虧蝕,但即使有人提出以十多億元收購,大股東也不為所動。

說到底,現行法例是跟不上流動電視的技術發展,故有灰色地帶,當有人想鑽法例空子,政府發現了要堵塞,是正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