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何志平涉行賄案大事記欄

何志平抵押母親住所再申保釋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行賄及洗黑錢,先後兩次申請保釋被拒,美國法庭文件顯示,何志平的代表律師Andrew Levander再次向法官致函爭取保釋,同時增加400萬美元財產抵押,包括何志平母親及兄弟的住宅,另要求撤銷8條控罪中的其中6條。辯方原提出的保釋條件包括1000萬美元擔保金額附以200萬美元現金抵押、被告5名居於美國的朋友出任擔保人、被告須在法庭附近租住單位軟禁,以及放棄拒絕被全球引渡的權利。Levander稱加碼後,即1000美元的擔保額中合共已有價值600萬美元資產抵押及5名擔保人作保證。Levander又提到,如果何志平真的逃走,會危及5位美國朋友之餘,也會令家人失去住所、失去財產和聲譽,其犧牲的道德成本將超越潛逃動機;而且據近日有傳媒報道,被指是何志平幕後金主的華信能源主席葉簡明,現正被中國政府調查,若何志平逃走,他未必能夠在香港或中國找到庇護,而他亦會被外界認定是罪犯,而不會被視作為政治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