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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海濱活動空間新租約公開招標
採用「雙信封制」非價格建議比重佔70%

政府現正就中環海濱活動空間的5年期新租約公開招標,繼續採用「雙信封制」,2月13日截止。新租約預計於4月前批出,由7月開始。

中環海濱活動空間佔地約3.7公頃。現有租約將於6月30日完結。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一直以來,政府透過由外間團體承租管理中環海濱活動空間,成就多項大型盛事,打造品牌活動,例如香港美酒佳餚巡禮、Art Central、Clockenflap Music & Arts Festival等。「是次招標會保留此管理模式,但會在兩方面作出優化,以進一步釋放活動空間的潛力,推動盛事經濟,以及加強場地管理,提升訪客體驗。」

第一項優化安排是修訂了租約條款,推動租約承租人善用活動空間,安排更豐富的活動,包括: 

「雙信封制」:非價格建議比重佔七成

(1) 招標繼續採用「雙信封制」(two-envelope approach),即綜合考慮非價格建議和價格建議,並可按個別情況制訂評審的比重和元素。在今次的「雙信封制」中,政府把技術建議的評分比重由從前的40%,增至70%,而價格建議只佔30%。技術建議除考慮活動是否多元、能否提升海濱活力外,亦會考慮活動對訪客的吸引力,以繼續支持盛事經濟。

(2) 政府把新租約固定年期由3年延至5年,以鼓勵承租人作長遠投資和規劃,提供「質量兼備的活動」。

(3) 政府規定承租人需在新租約開始後1年內,開始在用地以北接壤海濱長廊地帶,提供不少於100平方米樓面的恒常餐飲設施,除與場內活動互相協同外,在未有活動時亦可為海濱訪客提供方便。

(4) 政府規定每年須繼續有最少約三成日數,舉辦開放予公眾參與的活動。另外,為免場地在沒有活動期間或活動相對小型的時候,未被善用,如活動空間內有不少於約三分之一的範圍,連續3日或以上未有舉辦活動或租出,承租人需開放該部分場地供公眾免費享用,讓公眾進行各式各樣的休閒活動。

發展局發言人說,局方去年已就優化條款諮詢了海濱事務委員會,並獲委員支持。

強化承租人對活動的監察角色

第二項優代安排是,今次招標加入條款,強化租約承租人對日後活動舉辦方的監察角色,並常規化溝通預警機制,讓發展局作為場地業主適時介入,而相同條款已於去年12月22日在紅磡海濱活動空間的招標引入。這些條款包括:
  
(1) 明確要求承租人在接納活動舉辦方的場地租用申請前,須先行評估申請者的背景、舉辦活動的能力、活動可行性等,並按時向發展局提交評估報告。

(2) 承租人需密切監察活動籌備過程,例如活動安排是否符合原先建議、能否如期申領牌照/許可,以至門票出售安排等,並適時通報發展局。

(3) 規定承租人及活動舉辦方須在開展活動前和發展局舉行三方會議,以便確立最後階段的情況和部署。
  
舉辦活動日數如未達標須交罰款

發展局​發言人指出,承租人須按標書中承諾的技術建議落實活動和管理場地。新租約會引入條款,規定承租人如每年出租該場地舉辦活動的日數未能達到其承諾的日數,須向政府支付補償金額,即每少1日繳交相等於月租10%款項。「此安排旨在確保承租人善用活動空間,以發揮其最大效益。」

發言人又表示,經過多方努力,政府已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計劃中的機場鐵路掉頭隧道延展段工程的地面設施,設於活動空間範圍以外,而施工期間的臨時工地將位處邊緣位置,所需面積和時間亦大幅減少。當工程在活動空間的5年租期內啓動,預計工程對活動空間的使用及管理影響有限。

招標詳情及投標文件載於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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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中環海濱活動空間用地位置圖。(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