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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駁回梁游終極上訴許可

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因被指宣誓不莊嚴遭政府司法覆核,被褫奪議員資格。兩人在高院提出上訴被駁回後,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高院上訴庭昨頒下判詞,駁回其終極上訴許可。二人共需支付33.5萬元訟費。梁游二人表示會直接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庭3名法官在判詞中表示,是基於梁頌恆及游蕙禎一方提到的「重大公眾利益」處理上訴申請,單憑重大公眾利益這一點,已沒有合理的勝訴機會,不足以成為批准上訴的理由。判詞指,當有關於憲法要求的爭議出現時,只有法庭可以作出裁決,立法會沒有判決權,立法會秘書長及主席作為監誓人,只有純粹的行政職能,在宣誓有效性上沒有判決功能。若如梁頌恆及游蕙禎一方所言,立法會的不干預原則可應用於本案情況,恐怕會削弱《基本法》賦予法庭的憲法責任及權力。

上訴庭又認為,梁游一方單以普通法原則理解人大釋法,是錯誤引用,重申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基本法,香港法庭不可以質疑人大處理基本法條文的權威。

梁頌恆、游蕙禎到高院取判詞,二人庭外指,預計今申請許可不會成功,會準備直接到終院提上訴,屆時將邀請英國御用大律師及資深大律師加入法律團隊。惟二人不願透露下一步上訴的理據。不過,二人透露有意聘請李志喜資深大狀。

另外,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立法會秘書處至今未收到兩人退還的議員薪金及預支營運資金,立法會行管會將維持原先決定,在相關司法程序完結後開始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