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隨筆編輯推介觀點

【教學隨筆】爭議性的採訪

「蒙面法」實施會否逆轉這場反送中運動?上周二請同學到不同中學採訪,報導中學生的意見……

黃錦瑜攝
蔣欣彤攝

提供同學參考的報導寫法:導言 / 軀幹-主體 /背景介紹

導言 ———
A. 綜合式:先交代大多數意見如何,再及其他
B. 突出式:有個別特殊的意見先作介紹,再及其他
C. 對比式:受訪者持相反意見可概括寫兩者重點,再及其他

軀幹-主體 ———
羅列各同學意見

末段———
交代新聞背景

以下為部分同學的報導:

A. 徐凱蕎 林海儀

自六月以來,反修例示威持續進行,而在遊行隊伍中,不乏戴着口罩、護目鏡、防毒面罩的示威者。因應愈趨激烈的警民衝突,特首林鄭月娥於2019年10月4日宣佈以《緊急法》推行《禁止蒙面規例》,而她在10月7日的記者會中表示,此規例特別是針對未成年人士而推行的。因此,我們今天抽樣訪問了數位中學生,希望得悉他們對於《蒙面法》的看法和意見,並試從其必要性和效用兩大方向作探討。受訪同學大多都不同意以《緊急法》實施《蒙面法》,而對於特首所說的阻嚇性和「止暴制亂」並無太大效用。可是,受訪者中何文田官立中學的中二學生卻認為,如果對象針對未成年人士,此規例有一定的阻嚇性。自己作為當中的一人,也會希望避免被拘捕而停止蒙面參與示威活動。

……對於禁蒙面法的有效性,受訪的四位同學大多都認為,該條例無太多阻嚇及止暴制亂的作用。來自德蘭中學的中五學生認為,按照現時情況,示威者與政府根本無法達成共識,而政府亦未有就禁蒙面法的條例與市民商討過,只單方面藉該規例,試圖阻止示威者蒙面上街,以達至政府實施蒙面法時,提出的止暴制亂作用。

另外,德蘭中學的中二學生及旅港開平商會中學的學生均覺得條例無法起阻嚇及止暴制亂作用。他們同時指出,實施禁蒙面法不但不能起阻嚇作用,更會引起更大民憤,令更多人示威,反對實行禁蒙面法,藉此向政府表示實施禁蒙面法是不合理的做法,亦無法起止暴制亂的作用。

然而,來自何文田官立中學的中二學生則表示,禁蒙面法對於未成年學生而言有一定阻嚇作用。她認為年紀較小的學生或會較順從政府的做法,他們的家長也會因應條例的實施,而禁止子女戴口罩上街遊行,故對於中學生而言,禁蒙面法有一定的阻嚇作用。

B. 蔡欣晴 葉詠詩 彭卓庭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10月5日訂立蒙面法,目的是禁止未成年人士參與未示威行動。緊急法的啟用引起各界熱議,甚至衍生大量衝突事件。被問及有關緊急法的啟用,是否干預人權時,中學生普遍認為,行動猶如火上加油,更不能在學校自由表達意見。

白色恐怖滲入校園

不少學校關注蒙面法事宜,並聲稱不會干預同學的言論自由,政治中立。然而,中六的阮同學表示,學校利用白色恐怖製造無形壓力去阻嚇同學,並聲稱會把戴口罩的同學名單上傳至教育局,令他們在發表政治言論時有所顧慮。可見,學校並非完全採用不干預政策。而且,中四的阮同學亦指出,學校對戴口罩的同學過份緊張,並且質問同學戴口罩的原因,完全是剝奪自主自由,不太合理。另一位古同學也認為,學校抵制學生的政治運動,無疑窒礙同學的個人思想發展,強迫同學接受學校政治取向。普遍中學生反對法例的通過,與學校意見爭持不一,形成僵局。

面對強權不會屈服

被問及同學們對香港的未來展望時,他們均希望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能夠撤回法例。其中,中三的鐘同學和中四的古同學,對政府這幾個月的處理手法及態度,感到失望。鐘 (鍾) 同學認為,行政長官一直對外聲稱會與年輕人建立溝通的橋樑,但實質沒有接納年輕人意見。古同學則認為,政府直接把問題根源歸咎於市民,是導致事件惡化的根本。行政長官無視高等法院判決,壟斷權力,完全破壞三權分立的制度及基本法。但是,他們都認為,即使政府推行惡法,拒絕外界聲音,香港人亦絕對不會屈服妥協,必定會反抗到底……

C. 黎思澄 曾琦涵

政府於上星期五通過《緊急法》制定《禁蒙面法》,今天是實施蒙面法後第一個上學日,各區不少中學生仍然有戴口罩上學。受訪中學生均表示對政府實施《禁蒙面法》感到反感,認為戴口罩仍屬自己的選擇,不應被剝奪。

於葵青區就讀中五的楊同學和曾同學對於林鄭的做法都表示不解。他們均表示這條法例不合理,為何要在沒有進入緊急狀態下通過《緊急法》,認為林鄭根本是自相矛盾。楊同學更表示對香港的法治根基感到擔憂,指先通過後審議的情況「有第一次就合(會)有下次」,認為林鄭的做法是無視了香港三權分立的管治模式,破壞香港的法治。曾同學則表示不應向不合理的條例低頭,會繼續戴口罩以示不滿。

而港島區的中學戴口罩的同學則相對較少,於嘉諾撒聖方濟各書院就讀的李同學則表示,林鄭月娥提到《禁蒙面法》可以防止現時社會的暴力加劇,令社會變得和平。但從立《禁蒙面法》後全港多日都有大型遊行示威活動,而且大部份市民都蒙着面,就可以看出《禁蒙面法》只會加劇民憤,令市民反抗聲音更大,更無助於現時的局面,只會令社會撕裂更嚴重。她亦寄望師姐林鄭月娥可以力行母校校訓「力行仁愛,實踐真理」,聆聽社會不同的聲音,不只是一意孤行用更多方法打壓示威者。

於拔萃女書院就讀的林同學亦表示,不明白為何警察可有特權蒙面執法,認為蒙面並沒有利於警方執法。因為很多市民都表示雖然政府立了《禁蒙面法》,但他們都會繼續蒙面上街爭取五大訴求。因此這《禁蒙面法》只有利於警方繼續濫權和濫捕,而不會承受任何後果。他認為立《禁蒙面法》是弊多於利。只會令現時的社會問題火上加油,市民對政府和警隊失去更多信心。

在《公安條例》規範的集會與遊行,以及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和暴動中使用蒙面物品,違例者最高可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1年。警方可即時要求民眾脫下口罩,不遵指示解除蒙面,可罰款1萬港元,監禁半年。

D. 莊雪儀 方頌瑩 周康穎 姜樂宜

《逃犯條例》引發的示威潮接近四個月,日前(10月5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引用《緊急法》以訂立《禁蒙面法》。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我們採訪並綜合了幾位同學的意見,反映不論是「禁蒙面法」的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同樣認為,此法不但未能有效遏止示威人士的暴力行為以及平息現時社會上的民怨,反而更進一步激起民憤。「禁蒙面法」收窄了本港公民應有權利和自由,更予人政府刻意噤聲之感,有機會把示威者的激怒推向高峰,惹來更嚴重的示威和不合作運動。以下為同學們的看法:

朱同學(18歲)
她是反對「禁蒙面法」,她認為這個法例不能有效阻止示威活動,所以會呼籲市民在合法遊行期間,戴上面具以示不滿。在整個運動裏,示威者透過各式違法達義的行為來控訴香港的法治行為,她反問區區一條禁蒙面法又如何阻嚇眾示威者呢?反之亦然,這只會進一步加深示威者的不滿。被問到認為警察,記者應否受蒙面法約束。朱同學直言「應該」,她指出法院前的正義女神像其中的天砰象徵了公平,長劍象徵了武力,眼罩象徵了平等。這代表法例是必須通過這三條守則,假若有部分人士不受該法例的管制,那意味着香港將會出現特權制度,亦反映出香港法治崩潰的先兆。再者,朱同學指非常擔心「禁蒙面法」是為緊急法開設先例,因為基本法中特首是無法動用緊急法,特首指所謂緊急情況不代表緊急法的說法,這代表特首已經打算違反基本法。對於這局面,她深信投資者不會再打算留港投資,繼而令香港的經濟下滑,民不聊生。她最後亦指出現時社會的局面已經去到不可復原的地步,藍市民對黃市民;警察對示威者;本土意識對一國兩制;法治精神對個人立場,這通通在接近的四個月內爆發出來。她深信這已經不是解散警隊等能解決的事情,因為仇恨的種子已經埋藏在人民的心裏,已經不再是針對其職位,而是連其樣貌也深刻在某些人的腦海裏。

E. 李寶儀 洪欣欣 盧敏嘉 何泳彤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持續四個多月,香港政府在十月四日實施《禁蒙面法》,到校採訪期間 ,被問及他們對政府實施禁蒙面法的看法,在受訪的八名中三至中六的學生中,有七名中學生均認為禁蒙面法並不合理,一名學生則認為法例對他影響不大。但他認為,法例也有令他們不便的地方。所有受訪者均擔心禁蒙面法實施後,他們生病或有實際需要的時候戴口罩亦有可能會受到警察的懷疑而截查甚至拘捕,以致人心惶惶。同時亦有同學關注這次禁蒙面法開了緊急 法的先例,日後可能有更多具爭議性的法例再經此推出,有機會進一步破壞香港核心價值,以及引起更嚴重的社會動盪。

示威者暴力行為升温 社會分裂日趨嚴重

反送中運動已持續四個多月,市民意見兩極化,衝突有增無減,隨着蒙面法的實施,暴力衝突愈來愈多,示威者指行動升級的原因是因為政府漠視民意,拒絕聆聽訴求,法例更是侵犯香港 民主自由的權利。正就讀徳雅中學中五級的趙同學認為蒙面法多漏洞並無意義,就現時社會狀況,強行實施法例只會導致社會分化更嚴峻。因此,她對法例持負面態度。另一名就讀蘇浙公 學中五級的學生張同學指,假如沒有暴力,便不需要禁蒙面法。但是禁蒙面法的出現並沒有令暴力事件降溫,反而有所加劇。每當有持相反意見人士出現,兩方定必會發生激烈衝突,法例的推行暫時未能解決意見兩極化之問題。

恐開緊急法先例 推出更多條例

香港立法程序本應通過立法會,並經過首讀,二讀及三讀程序,但近日特首利用緊急法,實施禁蒙面法。緊急法是指,現行條文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其認為屬緊急或危害公安的情 況時,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毋須先經過立法機關審議。部分受訪者指,擔心 有一次就有第二次。聖安當女書院的李同學指,擔憂政府以後會以緊急法落實其他條 例,甚至會推行更多「惡法」,令社會反對聲音更大,並破壞本港司法獨立。聖保祿中學中四級的洪同學指,真正要重視的是濫用緊急法,不是禁蒙面法,同樣恐怕禁蒙面法會成為先例,將來會濫用緊急法推行不同條例 

王潁茵攝

總結如下:

有仔細留意同學的報導會發現,受訪者雖是隨機的,大多數都不同意根據《緊急法》實施《蒙面法》,而同學提交的受訪者照片大部分是帶口罩的,當天有此扮相或許身體不適或許已說明其立場,那麼,挑選受訪者更應該擴大範圍,盡量提升代表性,例如:不帶口罩的想法又如何?

香港記者協會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我們確信新聞從業員須遵循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新聞從業員應以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的態度處理新聞材料,確保報道正確無誤,沒有斷章取義或曲解新聞材料的原意,不致誤導大眾。」

當然就算是科學化民意調查也未必反映全部意見,因此,對於爭議性議題記者應努力爭取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的「平衡報導」,而非有目的的作導向性報導很重要,有新聞學者形容,做不到「實質平衡」也要「形式平衡」,正反意見並存是起碼的了。

例子一:「我們採訪並綜合了幾位同學的意見,反映不論是「禁蒙面法」的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同樣認為,此法不但未能有效遏止示威人士的暴力行為以及平息現時社會上的民怨,反而更進一步激起民憤。」

例子二:「如一在受訪的八名中三至中六的學生中,有七名中學生 均認為禁蒙面法並不合理,一名學生則認為法例對他影響不大。」綜合處理較佳。

同學採訪《蒙面法》的看法和意見,可規範探討內容,如:有同學試從其必要性和效用兩大方向作主題,這比「被問及有關緊急法的啟用,是否干預人權時」寫法較客觀,後者有「預設立場」「媒體偏見」之嫌。同學要小心避免受主觀意識形態因素影響、採訪時產生偏見。

另外,各組同學在報導時,交代受訪者資料就算不寫全名也應有校名;背景資料處理部分略長,受眾是否樂意看百多二百字舊聞才看新材料,答案應該很清楚,現在是追求即時新聞、現場報導時代,太冗長的導言已過氣了!

宋淑慧
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高級講師
資深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