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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文件】田北辰設離岸公司持會藉 認公眾人物愈少愈好

【本網訊】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被揭未向立法會申報持有離岸公司股份,田承認作為公眾人物,這些做法「最好愈少愈好」。

據《明報》報道,田北辰與妻子自1997年在英屬處女群島持有離岸公司股份及出任董事,但從未向立法會申報。田昨日承認漏報並道歉,強調並非存心隱瞞,又指該公司唯一資產是一所深圳高爾夫球會的會籍,並無進行其他商業活動。

田今晨再在電台節目上表示,設立該公司目的是持有會籍,免卻年報,亦毋須找核數師。現在回想,作為公眾人物,這種事「最好愈少愈好」會簡單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