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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傘運動」失敗有因

【新聞評論】參選作品

「雨傘運動」原名為「佔領中環」。自九月二十八日市民以雨傘抵擋防暴警投放催淚彈,運動被傳媒稱之為「雨傘運動」。運動的原意本以公民抗命的行動去爭取真普選,可是最後政府只願意與學生對話,中央提出的選舉框架並沒有帶來任何改變。因此,若從目標上而言,這場運動是失敗的。而我認為有三大因素引致運動失敗:運動缺乏領導者、運動時間太長、市民對民主理解不深。

首先,運動缺乏領導者是導致失敗原因之一。運動起初本是眾志成城,整場運動都是和平有規律,可惜運動一直沒有明確的領導者,就連「佔中三子」和「學民思潮」也被部分示威者表明「他們不代表我」。隨著佔領時間越長,不同示威者開始出現不同意見,有人認為要以激進方式爭取,有人認為認為要一貫運動「和平」的宗旨,示威者多次因此內哄(訌),而最明顯的事例莫過於衝擊立法會大樓:當日部分示威者用硬物撞擊大樓的玻璃門,過程中有不少示威者嘗試阻止他們,事後有泛民議員更直言他們不代表部分佔領人士,可見示威者間已出現裂縫。由於運動沒有領導者,沒有人能統合各人的意見,最後不同的意見釀成了內哄(訌)。當運動不再團結,根本難以把力量擴張,政府或中央也難以因此低頭。

其次,運動時間太長也是原因之一。運動以佔領為手段,無可否認會對交通或商戶造成影響。隨時佔領時間越長,對民生的影響就越明顯,不少市民大眾因此受到牽連,影響了他們對運動的觀感。當香港大部分市民也反對運動時,自然難造成輿論壓力,從而逼使政府或中央作出改變。根據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的數據表示,運動開初有37.8%的市民支持運動,多於反對者(35.5%)。可惜在運動的後期,港大民意研究已發現有54.7%受訪市民反對佔領行動,僅有27.8%受訪者表示支持。由此可見,運動時間太長是原因之一。

最後,部分人對民主理解不深也是原因之一。雖然運動起初有不少人響應,但有些示威者對民主理解,甚至現行的政治制度的了解也不深。他們站出來的原因很大程度是因9・28事件,自9・28事件後,反對者就下跌了10.8個百分點。可是,其後政府採取較「容讓」的方法,再沒有如此嚴峻的情況出現,基於認識不深,難使他們堅持整場運動。最後,當熱情和憤怒退減後,會留守的示威者缺逐漸減少,對政府和中央的威逼並不夠強大。

總括而言,運動缺乏領導者、運動時間太長、市民對民主理解不深是引致運動失敗的原因。

作者:王潔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