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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32周年前夕(黃錦瑜)

北京天安門廣場「六四事件」32周年前夕,有市民在銅鑼灣東角道以行為藝術紀念。較早前,支聯會申請六月四日在銅鑼灣維園舉行悼念六四燭光會,警方以健康風險為由發出禁止公眾集會通知。警方表示會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包括進行拘捕。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5年;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判監12個月。警方指參與活動或違反限聚令,呼籲市民不要參與、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群組聚集,減低病毒擴散風險。

攝影:黃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