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彭定康的政治改革

《集體談判權條例》被凍結

通過短短兩個多星期的《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被臨時立法會凍結。這條由工盟秘書長李卓人以私人條例草案提交的法例,適用於50名僱員以上企業,若工會在企業內會員人數需超過僱員人數15%及取得過半僱員的授權,即可獲得集體談判權。

《集體談判權條例》可視為英治末年,立法局地位上升的標誌之一。當年議員能以私人條例草案形式建議立法,而由於民主派於九五直選大勝,拿下不少議席,令他們在議會內可與政府討價還價。惟主權移交後,私人條例草案卻不能牽涉政府政策或公共開支,否則便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意味行政長官對所有法案有絕對否決權,可見行政地位再次凌駕於立法之上。加上比例代表制的選舉安排令民主派勢力大減,變相令立法會的制衡能力進一步被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