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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手指》:流金歲月之犯罪

《金手指》宣傳期長達一年,如今上映,似乎千呼萬喚,筆者同樣引頸以待。故事以八十年代佳寧案為藍本,加上巨星雙雄梁朝偉和劉德華,賣點十足。然而,傳記式人物之敘事形式以倒插敘為主導,似乎未能有效推進張力。

《金手指》導演莊文強,編劇同是莊文強。演員則有梁朝偉、劉德華、蔡卓妍、任達華和方中信等。電影投資額3.5億港元,內地票房逾億,本港近三千萬元。似乎反應不錯,評價亦見正面。

如文首所言,故事以八十年代佳寧案為藍本,但故事主角原型早於1972年來港,落難梟雄轉戰香江,1977年11月成立佳寧公司,到八十年代已是本港股市神話。其中最關鍵的轉捩點是中環金門大廈的交易,1980年以9.98億港元買入,再16.8億港元轉手;但更重要是佳寧置業的市值由5億港元炒至36億港元。至此,佳寧已是神一般的股票,直至1982年,香港因1997年前途談判,一切才逆轉。

筆者花了一段篇幅來交代主角之背景,目的想說明故事可是一個人物,也可以是一段歷史,更可以是一個犯罪故事,或者商業類型作品。《金手指》以兩個人物為主角,一是程一言(梁朝偉),他是故事主角,也是上述之落難梟雄;另一是劉啟源(劉德華),他是廉政公署高級調查主任。兩角構成正邪對立的故事框架。如是,電影是定性為犯罪類型作品。可是筆者感受到卻是一部流金歲月的故事,不過多了一層犯罪外衣。甫開場,鏡頭映入建設中的康樂大廈(現稱怡和大廈),從康樂大廈到合和中心,香港已經是一個時代。然而,無論是一襲人物傳奇,還是犯罪類型,作為一種富貴榮華的影子故事,其金碧輝煌、紙醉金迷的狂狷放縱,似乎不見到位。電影的布景設置已見華麗布局,但這份狂狷不僅僅是外在,而是故事和人物本身來推動張力。電影欠了一幕高潮戲碼,至於作為這種犯罪類型作品。

另一個可以討論之角度,筆者以為是倒插敘事之方式,是否一個最好的選擇。如以人物來主導,倒插敘事尚可;但若以犯罪類型,是否還是以直敘為上呢。倒插敘事對起承轉合有著更高之要求。

針對人物而言,程一言跟著曾劍橋(任達華)前往怡記酒會,眾人手放胸前,正襟昂首高唱英國歌,唯獨程一言笑而不語;電影似乎正在塑造一位不一樣的程一言。故事雖然未見不一樣的時代人物,但尚算是一位梟雄;至少,程一言面對每一次的危局未見任何動搖,氣定如山。最後還是程一言認罪,才至鋃鐺入獄的結局,一切主動還是自己。

至於演員之演出,筆者以為十分好。至少這個年代沒有人再評價梁朝偉和劉德華到底演得好與不好了,只會說明我們喜歡他們甚麼樣的演出。

另一個插曲, 1982年當然是香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其作為紙醉金迷的香江留影;但1983年卻又是一個時代開始,其最具標誌性者就是尖東夜總會群起,包括中國城夜總會和大富豪夜總會。兩家夜總會均橫空出現於1983年,佳寧出事源起於1982,起跌來去好像有序安排。

香港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林援森博士
影評人

(筆者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