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與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採取聯合行動,就一宗涉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搜查涉案6人的住所,及1個涉案組織的辦公室。
政府在晚上發出的新聞公布中表示,涉及案件的6名人士和1個組織,涉嫌於2020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間,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國安處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1,獲得法庭手令,搜查6名涉案人士的住所,及涉案組織位於葵涌區的商業大廈的辦公室,檢取了包括銀行文件及器材等證物作進一步調查。
新聞公布又表示,經駐港國安公署署長批准,公署根據《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第3條,要求警方國安處協助和配合,包括為公署對涉案人士進行約談作出安排,而國安處已對涉案人士進行會面,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2,按法庭發出的通知書,要求涉案人士交出所有旅行證件。
新聞公布說,案件仍在調查當中,警方國安處會繼續依法為駐港國安公署提供協助和配合。
新聞公布中並沒有提及涉案人士的身分,及涉案組織的名稱。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九條,駐港國安公署的職責包括:
(一) 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 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三) 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
(四) 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
主圖片:駐港國安公署所在的銅鑼灣道14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