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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會通過修例增加社工註冊局成員至27人
社工選出委員數目由五成降至三成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決定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將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的成員數目由15人增至27人,而由註冊社工選舉產生的委員數目則維持8人。修訂法案將於本周五在憲報刊載,本月22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出席一公開場合後表示,今次修訂的主要目的是要「完善註冊局的管治,令註冊局的工作可更好地平衡公眾和專業利益,以及可提升社工的專業性和公信力」。

他說,註冊局成員數目建議由現時的15名,提升至27名,當中至少有14名是社工,確保社工在註冊局中仍佔多數。27名成員中,8名會通過選舉產生,與現時一樣,17名是委任成員,其餘兩名分別是社會福利署署長(或其代表),另一名是註冊社工的公職人員。「總的來說,目的是希望令註冊局成員的組成有更均衡的參與、更平衡的代表。」

社工選出委員比例降至29.6%

按政府的建議,由社工選舉產生的委員所佔的百分比,將由目前的53%,大幅度降至29.6%。

現行條例訂明,註冊局會議的法定人數為6人。在註冊局會議上待決的一切事項,須以出席和投票的成員所投的過半數票為取決,遇有票數均等時,主席或主持會議的其他成員除有權投其原有的一票外,還有權投決定票。

孫玉菡又表示,《條例草案》建議註冊局所有成員上任前均須宣誓,不論是選舉產生或委任,均須按法例作出宣誓,方可成為成員;並建議賦權註冊局制訂持續進修的要求,具體何時做完及有關內容交由註冊局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這亦正正是我們要確保將來註冊局仍由社工佔多數的原因」。

孫玉菡:註冊局行使公權力

孫玉菡回答記者有關專業自主的提問時說,註冊局行使的是公權力。「公權力是甚麼意思?我們現時有約27,000名社工,社工的註冊和紀律聆訊,統統都是公權力,所以要求一個行使公權力的法定委員會(即註冊局)的成員要宣誓,這亦是理所當然,確保他們可維護國家安全,以及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是理所當然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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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資料圖片)。

主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