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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將設立新機制 容許網媒採訪政府活動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政府過去一刀切拒絕網媒採訪政府的活動已經不合時宜,新聞處將會推出一套新機制,容許網媒出席採訪。政府新聞處表示,容許合資格純網上運作媒體,進場採訪政府記者會及傳媒活動。

林鄭月娥在開行政會議前表示,新聞處已完成對純網媒採訪官方記者會的檢討,昨日公布一套合理、公平、可行的機制,讓純網媒日後申請採訪,有關新機制6個月後會再作檢討。林鄭月娥說,在制定有關機制時,新聞處已參考其他地方及國際機構的做法,亦有與5個新聞業界組織溝通。

她表示,明白有傳統傳媒擔心,開放予純網媒採訪後,由於人多會攤薄發問時間。她表示,日後政府會適當延長記者會時間,在選擇場地時亦會兼顧人數問題。林鄭月娥指出,各傳媒組織都認同開發予純網媒採訪是大勢所趨,雖然傳統媒體有不同意見,但希望他們都能接受。
新聞處表示,純網媒如果屬真正大眾新聞傳媒機構,並定期採訪及向公眾報道原創新聞為主,就可申請成為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用戶,收取政府發出的新聞稿及採訪通知。申請機構必須符合4個要求,包括須提交在申請前3個月內定期於網上報道新聞的證明;每星期最少5日更新新聞平台;最少有一名編輯和一名記者、須按《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

新聞處指,會在新安排運作約6個月後檢討;若傳媒代表在政府活動場地進行非採訪活動、作出不當行為例如使用粗言穢語、擾亂活動秩序或示威,政府可能暫停或撤銷有關機構的進場採訪資格,以確保其他媒體採訪不受干擾。

網媒眾新聞董事麥燕庭表示,政府需釐清《本地報刊註冊條例》中部分條文,包括本地報刊須於出版當日或翌日,將報刊內容的影印本,交付予註冊主任,若條文適用於網媒,會增加人手及成本壓力。

對於當局特別提到,若傳媒代表在政府活動場地進行非採訪活動、作出不當行為,可能會暫停或撤銷該傳媒機構的進場採訪資格。麥燕庭表示,有關安排明顯針對網媒,批評是雙重標準,擔心若由在場官員決定哪些行為屬非採訪活動會造成不公平,亦證明政府對網媒仍存有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