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標準工時立法

梁標準工時承諾降為合約工時

特首梁振英5年前參選時重點政綱之一:研究標準工時立法,終於在他任內最後的18日確認立法無期。港府只是公布了行會接納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報告,建議推出的是合約工時,建議僱主與每月工資不超過1.1萬元的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並列明工時條款及超時工作補償安排。政府指全港現有約百分之十六、即61萬3千名僱員是沒有合約或合約無訂明補水,其中約20萬5千人沒有簽訂書面僱傭合約、約40萬8千人合約沒有訂明超時工作補償方法。政府估計,如按新的合約工時補償建議,料有55萬人受惠,僱主每年額外薪酬開支達5億2千4百萬元。

勞工及福利局長蕭偉強表示,社會對標準工時仍有相當大分歧,但不想原地踏步,認為推出合約工時可作為「起步點」,明年下半年提交修訂《僱傭條例》條例草案,預計最快2020年底實施,實施兩年後也會檢討成效,包括是否立法制訂標時。

 

          政府工時政策整體框架建議
與月薪1.1萬下僱員訂書面合約 立法規定僱主須與每月工資不超過1.1萬元的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並列明工時條款及超時工作補償安排
超時可補水或補假 若每月工資不超過1.1萬元的僱員超時工作,超時二作時可享有不少於協議工資率的超埘工資或相應的補假

在1:1的補水下,全港有55萬名僱員會受惠於書面僱傭合約和超時工作安排

立法實施兩年檢討 在勞工顧問委員會為平台,讓僱主及僱員代表訂定實施安排,立法實施兩年後檢討成效
11行業訂工時指引 透過勞工處的工業性3方小組,為11個行業制定工時指引,包括工時、超時補償安排。有關行業為飲食業、建造業、戲院業、特流業、物業管理業、印刷業、酒店及旅遊業、零售業、安老、清潔、水泥及混凝土
加入配套措施 引入配套措施加深社會對工時政策認識,為監察成效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