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2016選舉「確認書」

面對著第6屆立會選舉激進本土/港獨主張冒起的聲浪,中方態度強硬,港府也堅決出手,7月16日提名期前拋出要求候選人提名簽下包括「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部分」3條條文的《擁護基本法確認書》,引起社會重大辯論。

選管會刊出相關參選人確認書,內容特別裁有3條基本法條文:

「我明白擁護基本法,包括擁護下列條文:

第 1 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第12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第159條(4)條 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相抵觸。 」

站在政府立場,《立法會條例》40條規定,參選人士須在提名表格內簽署聲明,示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不獲有效提名,而這既是一貫做法,並沒有剝奪基本法賦予市民參選的權利。然而在泛民或反對派的支持者看來,港府刻意挑出基本法3條條文,卻被視為極具政治意涵的動作,甚至是剝奪了候選人宣揚理念的權利,正如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所說:讓參選人即使進入立法會,也只能「苟且偷生」。

確認書,被視為是北京和港府管治集團祭出的「防獨網」。中方/港府不可能不知道,這項動作對於建制派會成為負分,但對於北京中央來說,維持國家統一,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中央因擔心港獨聲浪借助選舉過程,甚至在未來議事場上的發言,對社會思潮構成更大的影響,乃狠下決心,作出決定,要求參選人必須簽下有關確認書。

港府這「防獨網」還有另一招,就是拒絕免費替候選人寄發被認為有違基本法字眼的宣傳單張,不過「港獨」2字不過關,港島區參選人羅冠聰的「前途自決公投」不獲准寄發,新界東參選人梁頌恒「革命就是義務」、新界西朱凱迪提出的「民主自決」都獲批准,被指審核標準不一致。

兩招「防獨網」竟然還不夠,到10月新一屆立法會開鑼馬上鬧出宣誓風波,踩著北京的紅線,北京中央終於親自出手,提出第5次釋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說得清楚,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是應對港獨的重要舉措,阻斷港獨勢力進入立法會,而對立會參選人的政治效忠要求,不但只是法律上,也是政治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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