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之鳥牽動台日關係



台灣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2016年4月24日於沖之鳥礁附近海域公海作業,遭日本公務船以入侵日本專屬海域,觸犯該國「排他性經濟水域(專屬海域)漁業等有關主權行使的法律」的第5條第1項為由,攔查扣押人船,包含台籍船長潘健鵬、1名中國籍和8名印尼籍人員共10人,要求保釋金170萬新台幣(40多萬港元),否則人船將押往日本,並將重罰800萬。台灣政府表示抗議,外交部提出嚴正交涉,要求盡快釋放船舶和海員,重申沖之鳥屬「岩礁」,無權享有200浬專屬經濟水域,籲請日方應尊重各國於公海之航海權及捕魚權。最終潘健鵬家人決定匯款,人船5月5日返抵屏東琉球漁港。

沖之鳥位於菲律賓海,是日本的最南端,由東京都小笠原村管轄。其總面積7.86平方米,最高海拔1.5米,為東礁、北礁和人造礁南礁,目前日本對其是島嶼的主張並未完全獲聯合國認可。

事件引起廣泛對沖之鳥是礁是島的爭議,日方主張沖之鳥是島嶼,島周邊200浬屬該國的專屬經濟區,享有區內的一切自然資源。台灣則堅持沖之鳥只是礁石,除了半徑12浬內屬日本領海外,其餘均屬公海,其他國家可以在該處開發自然資源和捕魚。東聖吉16號當時位於沖之鳥東南偏東約150浬,該位置屬於公海海域,日本政府無權扣押台方漁船。

日本早於1996年將沖之鳥礁周邊200浬設為專屬經濟海域,但2003年以後,中國、南韓等國主張「沖之鳥礁並非島嶼、無法設置專屬經濟海域」反對日本設置專屬經濟海域。台灣外交部過往僅表示「(沖之鳥礁究竟是島還是岩礁)在國際上有很多爭論」,未明言沖之鳥為「岩礁」。

馬英九以往對日立場一向採軟性態度,《自由時報》報道,日本於沖之鳥附近海域扣捕漁船早於2005年10月和2012年6月發生,2次事件都是由台灣向日本支付「保證金」(原為審判時用來保證出庭的保證金,但因根本沒有開庭,形同「罰款」)便告終。2012年事件發生時,馬英九政府也只是透過外交部提出書面抗議,未採取強硬手段。

馬英九今次立場卻突然轉變,一改年前承認沖之鳥是島嶼的口風,探取前所未見的強硬態度向日方表示,「日本單方面、不當地設置專屬經濟海域,扣捕台灣漁船」,並以「保護漁民」為由,派遣海巡署和農委會艦艇到沖之鳥礁巡視。台灣公開與日本對立,可能導致反日情緒漸起,動搖台日長期友好關係。

受影響的不僅是台日關係,還是國民黨與民進黨的政治角力。強硬表態被廣泛視為即將卸任的馬政府最後衝刺的政積,還為接手權力的蔡英文施加壓力。國民黨不停發表言論突顯民進黨對日的軟性態度。蔡英文僅以「全力捍衛」回應事件,被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質疑「逢中必反,逢美日必軟」。即將駐日的前行政院長謝長廷對海巡署派艦到沖之鳥一事表示,「用外交手段解決的事情就不要動用武力」,被國民黨指「喪權辱國、失言、失格與失禮」,前立委林郁方批評「藝妓外交」。

事件至今仍未平息,島嶼爭議是民進黨掌權後必須面對的議題,蔡英文上場後,新政府明顯對沖之鳥立場放軟,各方關注其對日態度未來動向。無論蔡政府「友日」與否,對外政策須謹言慎行,以免引發海峽兩岸關係再起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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