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家族弊案



陳水扁家族弊案主要涉及4宗案件,即龍潭購地案、陳敏薰買官案、國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另外還衍生出偽證案。這一連串貪污醜聞,令經歷了8年風光、曾被譽為台灣之子的前總統陳水扁遭諷刺為台灣之恥,更最終淪為階下囚。捲入訴訟的除了陳水扁本人,還有其家人吳淑珍、陳致中夫婦、陳幸妤夫婦,以及扁家親信蔡美利、蔡銘哲、蔡銘傑、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以及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等。

在陳水扁捲入訴訟之前,2006年其夫人吳淑珍因被揭發收受Sogo禮券而率先為歷時多年的扁家弊案拉起序幕,接着檢方認定陳水扁與吳淑珍涉嫌貪汙和偽造文書等罪,決定起訴吳淑珍等人,但陳水扁在任總統一職,因而獲豁免起訴。直至2008年5月20日,陳水扁正式卸任台灣總統,亦代表他不再享有刑事豁免權,醞釀多時的貪汙官司隨即排山而至。

國務機要費案是陳水扁卸任後遭審判的第一起案件,陳水扁任內國務機要費以私用發票、假發票、假犒賞清冊、公費私用貪污1億742萬元新台幣款項。案情又提到2005年,當時的萬海航運副董事長陳柏廷在Tiffany買了一隻價值105萬元新台幣的鑽錶,送給陳致中當結婚賀禮,但是吳淑珍不喜歡,後來以132萬元新台幣,並以27萬多元新台幣Sogo禮券補差價,最後把發票請領國務機要費。

龍潭購地案是扁家取得辜成允賄款,透過人頭帳戶洗錢至海外。事件緣起2003年6月,由辜家投資的達裕公司跳票,發生財務危機,為解決達裕公司的財務問題,台泥公司董事長辜成允與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計劃把達裕公司位於桃園龍潭的土地,出售給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2004年1月,辜成允滙出2000萬元新台幣至人頭戶郭淑珍的美國帳戶。2月9日,國科會竹科管理局通過收購案,與達裕公司簽約,收購龍潭土地,先租後售。3月20日總統大選後,辜成允滙出4億元新台幣至郭淑珍美國帳戶。陳水扁一方辯稱他本人不知情,且此筆款項為政治獻金,購地為竹科管理局的權責,與此筆款項無對價關係。

南港展覽館案涉及力拓公司郭銓慶行賄吳淑珍9181萬元新台幣,以取得評選委員名單再加以行賄,意圖獲得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

至於陳敏薰買官案,則是陳敏薰行賄吳淑珍1000萬元新台幣,以圖取得大華證券董事長一職,惟最後因林全、辜仲瑩等人拒絕配合,最後改以出任台北101董座。

2010年12月,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陳水扁因為涉及龍潭買官案被依貪污罪判刑,須服刑17年6個月。2011年1月19日,針對機密外交款案,陳水扁二審再次判無罪。陳水扁二次金改案二審被判18年。台灣高院2012年11月1日裁定陳水扁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6月,併科罰金1億5600萬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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