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2003年被揭發在預算案公布大幅調高汽車首次登記稅前,購買一輛價值79萬多元的凌志LS430房車,該輛新車更於同年1月23日登記及使用,令他省卻5萬元稅款。雖然逃過立法會不信任動議及避過律政司檢控,但他最終亦抵受不住輿論壓力決定請辭。
梁錦松在事件被揭發後解釋,買車是為了接載初生女兒及妻子之用,又強調2月才決定增加首次汽車登記稅,並非為了避稅,並捐出雙倍相差稅款即10萬元予公益金。其後有汽車業人士踢爆,該款凌志房車新舊差價為19萬元,梁錦松再將捐款加至38萬元。
不過,事件並未因此而平息,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提出不信任梁錦松動議,經辯論後遭否決,廉政公署亦就事件展開調查,但律政司經過5個月研究並諮詢兩位私人執業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後,認為事件雖有表面證據顯示梁錦松行為不當,但由於證據不足決定不作起訴。
梁錦松就事件曾向董建華口頭提出辭職但獲挽留,至同年7月16日梁錦松再次呈辭,政府於當晚發表聲明接納其辭職並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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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促梁錦松向立會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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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錦松認處理不當捐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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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錦松新車應為98萬改捐3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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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錦松辭職 董建華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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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錦松重申無意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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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錦松辭職信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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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董梁自編自導一場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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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否決梁錦松不信任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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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接納梁錦松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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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不起訴梁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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