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泰君安董事涉謀殺案



曾於2006至2012年任職國泰君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陳文深,被控於2011年10月6日謀殺秦嘉儀(33歲)。死者秦嘉儀乃一名失婚四川姑娘,2006年獲單程證來港,同年於夜場任舞小姐並搭上被告,居於被告送贈的一個牛頭角淘大花園單位,二人時有爭執。2012年1月,死者兄長從四川來港報警,由失蹤人口組負責。同年3月,翻查大廈閉路電視片段,見到被告以手推車推着一個大格仔袋離開,案件再交由重案組跟進。

 

控方指被告在殺人當日,購了巨型真空袋、保鮮紙及除臭劑上門;在殺人後把屋內物品全都丟去,又用死者手機發短訊,以製造她在生的假象。案件在2015年8月19日審結,陪審團退庭商議兩小時後裁決,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依例判終身監禁。案件沒有找到死者屍體,沒有法證,被告也沒有認罪,卻最終僅憑淘大花園閉路電視成功入罪謀殺,乃香港開埠首次。被告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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